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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术同意书 谁签字有效?民事委托
  •   在病人准备手术时,一般医生会将手术情况告知其家人和病患本人,而家属也要签字表示知晓并同意进行手术。可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家人无法签署同意书时,手术责任如何承担呢?今天我们就请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的杨晶律师给我们讲讲相关案例。

      手术同意书 病患可自行签署?

      董老太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生活,儿子早就搬离了这座城市,很少与她来往。因为儿子长期不在身边照料,董老太也负气不再与其来往,两人形同陌。

      今年年初,董老太自觉心脏非常不舒服,去了几次医院,医生都要求她做心脏支架手术,可她都了。直至上个月的一天,董老太在超市里突然发病,被超市员工送往医院救治。董老太入院后便一病不起,医生会诊后决定对董老太实施心脏搭桥手术,而且需要尽快进行。当医生找到董老太,希望她通知家属前来照料同时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时,董老太默不作声。

      临近手术时,董老太称自己已经没有了家人,要自己签署同意书进行手术,这让医院非常为难。虽然董老太,可没有家属的同意,医院不敢对老人进行手术。那么,患者本人签署手术同意书有效吗?

      解答:病患自行签字进行手术确认是有效的,因为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可自己决定是否进行手术。2002年颁布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相关文件中第10条,对按照有关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手术通知书 前妻可代签吗?

      陈女士是远近闻名的贤妻,她与丈夫张先生的感情也一直不错,可去年年底,两人却因为一点小事闹起了矛盾,随后办理了离婚手续。

      虽然两人已经离婚,可陈女士和张先生仍旧有来往,并且也有复婚的意思。今年4月份,正在上班的张先生由于突发脑梗被同事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此时前妻陈女士也被通知来到了医院。因为病情危急,张先生需要立即进行脑部手术,当时他身边只有前妻陈女士,陈女士就以妻子的身份签署了手术同意书。

      术后,张先生的恢复情况并不是很理想,张先生的父母兄弟对陈女士起了意见,他们认为,如果当时陈女士不签署手术同意书,或许张先生还能转院到其他医院进行救治。而且陈女士只是张先生的前妻,如今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她没有资格签署手术同意书准许手术。

      解答: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该是由患者自己自行签署手术同意书。但如果患者出现病情恶化无法亲自签署的情况,前妻陈女士应该要求病患做一份委托书,将签署同意手术的赋予自己。记者 马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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