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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广告“搭车公益”宣传_商业委托
  •   深圳商报记者 郑健阳

      “这到底是公益宣传还是商业广告?”面对小区楼道里的新“广告牌”,市民周先生犯迷糊了。近日,有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在小区电梯广告饱和的情况下,电梯楼道里又出现了一种新挂牌——部门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共存的“广告牌”。居民对这种“两不像”的广告牌很反感,有市民认为,这种界限模糊的广告牌实际上是借着公益的旗号进军小区,进而进行商业广告宣传谋取。代表则称,公益宣传很重要,如此搭车不应该。

      ● 公益宣传搭车商业广告

      “一块宣传牌,上部分是110公益宣传,下部分是洗浴馆广告,你能分辨出这是公益广告还是商业广告?”12月1日,周先生带着记者来到他居住的位于香梅的某小区。在小区不算宽敞的楼道内,墙壁上挂着两幅长宽约70厘米×50厘米的广告牌,特别显眼。一块是深圳110反诈骗警示牌,另一块是深圳消防宣传牌。两块广告牌面积较普通电梯广告牌大,格式一致。110警示牌镶嵌在铝制边框中,有2/3的版面用于宣传81234567反诈骗咨询电话,而1/3版面则是某汗蒸馆的广告,两者边缘处印有附近的报警电话。周先生告诉记者:“乍看之下,还以为这电话号码是洗浴馆的呢。”

      记者注意到,该广告牌上边框印有“警示文化宣传框”字样,公益宣传内容强调此牌是“公物,损毁必究”,下边框则印有“公共财物”和制作电话,此外并没有显示招揽商业广告的电话。记者注意到,深圳消防的公益宣传牌的商业广告位还在招商。该广告位是由深圳新座标广告有限公司经营,其号称覆盖“花园、小区5000幢,公益宣传挂牌500000块”。

      ● 相关部门回应无广告收益

      12月4日,记者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因为小区电梯和楼道内广告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新现象,管理部门对这一块的管理目前还存在空白,小区电梯和楼道广告的设立安装并不需要到部门进行审批,目前也没有相关的法规细则。按照现行办法,只要小区管理处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广告公司就能进驻小区安装广告牌。据了解,小区物管或业委会会向进驻小区的广告商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采访中,几个小区管理处都给出一致的答案:“这些挂牌上的广告公司并不用向管理处交纳费用,而是带人直接到小区安装的。”

      12月5日,深圳市就本报采访作出答复称:在110宣传方面,深圳市未委托过社会公司制作含有商业广告的公益广告;在消防宣传方面,为切实扩大消防公益宣传影响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消防公益宣传平台,深圳市消防监管部门根据上级消防主管部门提出的“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有关,曾与部分热心公益宣传的广告经营企业开展合作,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在此过程中,消防监管部门未支付任何广告费用,亦未收取任何广告收益。

      ● 广告公司推销称效果好

      对于这种“模棱两可”的广告牌,小区居见不一。

      反对者认为,“公益宣传就应该严肃认真,110警示和消防类知识,这些更不能含糊。”家住天然居的一位业主很不客气地说:“现在小区商业广告很多,很多人会对商业广告产生免疫,这样不伦不类的挂牌可能会因为商业广告的存在而削弱公益广告的作用,这就失去了公益宣传的意义。”

      部分市民对这种广告牌持支持态度。家住香蜜二村的兰小姐说:“如果广告公司承担制作公益宣传牌的费用,为和纳税人省钱,也是好事。”记者走访了几家喷绘商家获知,这种广告牌的造价在100元到200元之间。还有市民表示,类似110宣传这种公益广告,应该由财政投入,或由社会机构赞助,纯公益运作,不应与商业广告结合。若无经费,可向财政申请。

      深圳商报记者以登广告为由致电宣传挂牌所属的广告公司咨询。110反诈骗警示牌上的商业广告是由一家名为“深圳市卓创视觉商务有限公司”的广告公司经营。据工作人员介绍,商业广告尺寸是23厘米×53厘米,“每块宣传挂牌每个月的广告费用是150元,刊登广告时间至少要4个月。你不用向小区管理处交费用,这一切我们搞定了,你只要交广告就可以了。”说到效果,工作人员说:“我们和110合作,在很多小区都有我们的广告牌。有110警示牌,广告效果更好,消费者觉得这个广告是不会。广告内容不需要给审核,他们除了牌子上的公益宣传,其他的广告设计、制作、安装都是由我们来进行。”深圳新座标广告有限公司号称是一家专门经营消防宣传广告的公司,每块宣传牌每个月广告费为80元。其销售人员也强调,因为有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宣传效果“特别好”。

      ● 代表直言“不应该”

      针对此事,市代表李继朝表示:“这怎么可以?完全不合规范,实在太不应该了。且不管其中的利益如何分配,公益就是公益,商业就是商业,搅和在一起就不合适,更何况是110警示牌和消防宣传牌?这些公益广告是提醒和市民人身安全的,关系到市民身家安全,更不能随意商业广告。”

      李继朝以车身广告为例:“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不可以做。譬如,公车上可以做广告,难道警车上也可以做广告吗?”李继朝还提到一点,“如果这些广告牌是广告公司所为,那是谁授权他们做警示牌的,这种警示牌是随便哪个单位就能制作的吗?商业广告的内容谁来监督?”李继朝表示,他会重视并继续关注这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