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公告
  • 联系我们
  • 地址:湖北武汉三环科技园
  • 电话:159116031100
  • 传真:027-68834628
  • 邮箱:mmheng@foxmail.com
  •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民事委托
  • 2014年灵璧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民事委托
  •   被根据国家有关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五)本息回收。每年月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月日)。借款学生毕业后年(含毕业当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每年除月外的每月日为提前还款日,学生需在当月日通过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可选择一次性结清或部分还清。提前部分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为广大学及时办理贷款,避免多次往返,主要以网上预约办理为主,同时采取现场预约、电话预约形式办理。申贷学生材料备齐后预约,预约时间限当日当次有效。如预约时间内未办理,需重新申请。重新申请需与县资助中心联系,删除后方可再次申请!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份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执所载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借款学生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使用。

      、为方便借款人还款,及时了解交流相关贷款信息,请同学们务必及时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工作单位、手机号码、邮箱、号等,同时县资助中心开通了灵璧助学贷款群:QQ群:QQ群欢迎贷款学生积极加入资助群,并将个人名片修改为“学校姓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