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原告谢某诉被告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解决,在委托调解人及的下,案件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徽州区法院首例委托调解案件获得了成功。
为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缓解审判压力,充分利用、调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功能,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徽州区将受理的谢某诉被告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委托潜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这也是徽州区法院实施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以来的第一案。
开展委托调解工作,既能节约审判资源,又能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是法院借助社会力量调处民事纠纷的新举措,也是徽州区法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具体体现,将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诉讼调解工作有机结合来,使司法审判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